淮南师范学院关于处级机构设置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4-08-19浏览次数:10

校纪委,党委各部门、各分党委(党总支),校工会、团委,行政各处级单位:

为适应学校建设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优化学校资源配置,规范学校内部组织机构,提高管理效益和水平,推进事务综合管理与协调,降低行政成本。根据《关于印发淮南师范学院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皖编办〔2008〕35号)、《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08〕17号)等文件精神,在广泛调研和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基础上,经学校党委研究,现将调整后的学校党政机构、直属机构、群团组织、教学单位设置印发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基本原则

(一)总量控制。严格执行安徽省关于机构设置管理的规定,保持总量只减不增,不超过上一轮机构设置数量。

(二)积极稳妥。围绕学校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硕士学位授权点建设和“十四五”事业发展目标,积极稳妥推进机构设置改革,促进学校事业健康发展。

(三)统筹协调。理顺职能,通盘考虑,统筹协调,使机构设置与学校改革发展要求相适应,努力实现管理服务的专业化、科学化、规范化。

(四)工作需要。根据上级相关部门设置要求和学校实际,坚持精干高效、责权统一,合理确定各部门职责权限、职能分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管理服务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处级机构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机关部门、教学单位设置方案

调整后的机关处级机构为总量22个(详见附件),合并和调整部分机构职能。具体为:

1.新成立独立处级机构1个:

(1)新成立就业创业与社会合作处(创业学院、社会合作处、校友工作办公室)。原就业创业工作处就业指导中心、创业指导中心、市场信息中心,办公室校友办秘书,发展规划处社会合作办公室秘书,调整到就业创业与社会合作处(创业学院、社会合作处、校友工作办公室)。

2.新成立5个处级机构,与现有处级机构合署办公或挂靠:

(2)成立档案馆,挂靠在办公室;

(3)成立人才工作办公室,与党委教师工作部合署办公;

(4)成立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处,撤销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办公室,与发展规划处合署办公;

(5)成立妇女联合会、老年大学办公室,与工会合署办公。

3.撤销处级机构1个:

(6)撤销后勤集团。

4.原处级机构名称变化1个:

(7)党委武装部调整为人民武装部;

5.合并处级机构1个:

(8)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与工会合署办公。

6.调整处级机构职能1个:

(9)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招标办公室)中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调整到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

7.教学单位15个保持不变。


附:淮南师范学院处级机构设置一览表



淮南师范学院处级机构设置一览表


序号

党政机构

序号

群团组织

1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档案馆)

1

工会(妇女联合会、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委、离退休工作办公室、老年大学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

2

纪委办公室

2

团委

3

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教学单位

4

党委组织部(党校办公室、机关党委)

1

教育学院

5

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

2

经济与管理学院

6

发展规划处(高教研究所、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处)

3

电子工程学院

7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才工作办公室、人事处、人才交流中心、教师发展中心)

4

文学与传播学院

8

教务处(学位办、语委办、招生办公室)

5

生物工程学院

9

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产学研办公室、学术委员会办公室、学报编辑部)

6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10

党委学生工作部(人民武装部、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

7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

11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外事办公室、港澳台办公室)

8

金融与数学学院

12

就业创业与社会合作处(创业学院、社会合作处、校友工作办公室)

9

计算机学院

13

财务处

10

外国语学院(大学外语教学部)

14

审计处

11

法学院

15

党委保卫部(保卫处)

12

马克思主义学院

16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招标办公室)

13

体育学院(公共体育教学部)

17

后勤保障与基本建设处(后勤保障与基本建设处党总支、节能办公室)

14

美术与设计学院

18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

15

音乐学院


直属机构



1

图书馆



2

继续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