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纪委,党委各部门、各分党委(党总支),校工会、团委,行政各处级单位:
为适应学校建设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优化学校资源配置,规范学校内部组织机构,提高管理效益和水平,推进事务综合管理与协调,降低行政成本。根据《关于印发淮南师范学院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皖编办〔2008〕35号)、《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08〕17号)等文件精神,在广泛调研和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基础上,经学校党委研究,现将调整后的学校党政机构、直属机构、群团组织、教学单位设置印发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基本原则
(一)总量控制。严格执行安徽省关于机构设置管理的规定,保持总量只减不增,不超过上一轮机构设置数量。
(二)积极稳妥。围绕学校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硕士学位授权点建设和“十四五”事业发展目标,积极稳妥推进机构设置改革,促进学校事业健康发展。
(三)统筹协调。理顺职能,通盘考虑,统筹协调,使机构设置与学校改革发展要求相适应,努力实现管理服务的专业化、科学化、规范化。
(四)工作需要。根据上级相关部门设置要求和学校实际,坚持精干高效、责权统一,合理确定各部门职责权限、职能分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管理服务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处级机构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机关部门、教学单位设置方案
调整后的机关处级机构为总量22个(详见附件),合并和调整部分机构职能。具体为:
1.新成立独立处级机构1个:
(1)新成立就业创业与社会合作处(创业学院、社会合作处、校友工作办公室)。原就业创业工作处就业指导中心、创业指导中心、市场信息中心,办公室校友办秘书,发展规划处社会合作办公室秘书,调整到就业创业与社会合作处(创业学院、社会合作处、校友工作办公室)。
2.新成立5个处级机构,与现有处级机构合署办公或挂靠:
(2)成立档案馆,挂靠在办公室;
(3)成立人才工作办公室,与党委教师工作部合署办公;
(4)成立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处,撤销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办公室,与发展规划处合署办公;
(5)成立妇女联合会、老年大学办公室,与工会合署办公。
3.撤销处级机构1个:
(6)撤销后勤集团。
4.原处级机构名称变化1个:
(7)党委武装部调整为人民武装部;
5.合并处级机构1个:
(8)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与工会合署办公。
6.调整处级机构职能1个:
(9)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招标办公室)中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调整到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
7.教学单位15个保持不变。
附:淮南师范学院处级机构设置一览表
淮南师范学院处级机构设置一览表
序号 | 党政机构 | 序号 | 群团组织 |
1 |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档案馆) | 1 | 工会(妇女联合会、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委、离退休工作办公室、老年大学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 |
2 | 纪委办公室 | 2 | 团委 |
3 | 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 教学单位 | |
4 | 党委组织部(党校办公室、机关党委) | 1 | 教育学院 |
5 | 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 | 2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6 | 发展规划处(高教研究所、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处) | 3 | 电子工程学院 |
7 |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才工作办公室、人事处、人才交流中心、教师发展中心) | 4 | 文学与传播学院 |
8 | 教务处(学位办、语委办、招生办公室) | 5 | 生物工程学院 |
9 | 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产学研办公室、学术委员会办公室、学报编辑部) | 6 |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
10 | 党委学生工作部(人民武装部、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 | 7 |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 |
11 |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外事办公室、港澳台办公室) | 8 | 金融与数学学院 |
12 | 就业创业与社会合作处(创业学院、社会合作处、校友工作办公室) | 9 | 计算机学院 |
13 | 财务处 | 10 | 外国语学院(大学外语教学部) |
14 | 审计处 | 11 | 法学院 |
15 | 党委保卫部(保卫处) | 12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6 |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招标办公室) | 13 | 体育学院(公共体育教学部) |
17 | 后勤保障与基本建设处(后勤保障与基本建设处党总支、节能办公室) | 14 | 美术与设计学院 |
18 |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 | 15 | 音乐学院 |
直属机构 | |||
1 | 图书馆 | ||
2 | 继续教育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