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师范学院劳务费线上审批流程

发布时间:2024-07-03浏览次数:10

我校劳务费及补充性绩效工作量标准实施清单式管理,所申报劳务费标准均须按照不超过《淮南师范学院劳务费及补充性绩效发放管理办法(试行)》(校人事【202118号)文附件1目录标准执行,各类劳务费审批线上申报流程如下:

1.校外人员

1、讲座类(学术报告、专题讲座、咨询报告)

校外人员劳务费审批流程(讲座类):经学校批准的各类讲座标准不能超过文件规定以下标准,如有特殊情况超出标准的须经学校主要领导审批。

1)院士、国家级重要人才平台入选者:不超过 5000/半天;

2)博导、省级重要人才平台入选者:不超过3000/半天;

3)正高(正处)、行业企业知名高管:不超过2000/半天;

4)副高(副处)、博士及行业企业高管或高级技术人员:不超过1500/半天;

5)其他人员:不超过800/半天。

线上审批流程如下:信息门户登陆后进入办事大厅,搜索劳务费,选择校外人员劳务费事前审批,发起校外人员劳务费,可参照下图示例填写,填写完成后,选择下一步,如经费来源是单位经费,下一步请选择单位签审,单位负责人签审后,单位分管校领导签审,人事处备案;如经费来源是项目经费,下一步请选择项目负责人签审,项目负责人签审后,项目归属部门负责人签审,分管项目归属部门校领导签审,人事处备案。线上审批流程完成后可点击右上角打印图标打印。

2.评审类(评审、面试、论证、咨询)(两步:事前评审备案、校外人员劳务费审批)

评审备案流程:根据审计整改要求,该类发放必须事前完成评审备案。请在评审开展前在信息门户登陆后进入办事大厅,搜索评审工作备案,评审工作备案发起,可参照下图示例填写,填写完成后,选择下一步,如经费来源是单位经费,下一步请选择单位签审,单位负责人签审后,单位分管校领导签审,如经费来源是项目经费,下一步选择项目负责人签审,项目负责人签审后,项目归属部门负责人签审,分管项目归属部门校领导签审,线上审批流程完成后可点击右上角打印图标打印,在申报校外人员评审劳务费审批时将该评审备案表作为附件上传。如因特殊原因未事前线上申报评审备案,请线下补签评审备案表(校人事【202118号文附件10)。

校外人员劳务费审批流程(评审类):申报该类劳务费时须将事前审批的评审备案表作为附件上传,且评审备案表内时间要与申报校外人员劳务费审批流程中评审时间一致,经学校批准的各类评审标准不能超过文件规定以下标准,如有特殊情况超出标准的须经学校主要领导审批。

1)院士、国家级重要人才平台入选者:不超过 2000/半天;

2)博导、省级重要人才平台入选者:不超过1500/半天;

3)正高(正处)、行业企业知名高管:不超过1000/半天;

4)副高(副处)、博士及行业企业高管或高级技术人员:不超过800/半天;

5)其他人员:不超过600/半天;

通讯咨询:按不超过会议咨询标准的50%执行。

线上审批流程如下:信息门户登陆后进入办事大厅,搜索劳务费,选择校外人员劳务费事前审批,发起校外人员劳务费,可参照下图示例填写,填写完成后,选择下一步,如经费来源是单位经费,下一步请选择单位签审,单位负责人签审后,单位分管校领导签审,人事处备案;如经费来源是项目经费,下一步选择项目负责人签审,项目负责人签审后,项目归属部门负责人签审,分管项目归属部门校领导签审,人事处备案。线上审批流程完成后可点击右上角打印图标打印。


2.外聘教师课时费

线上审批流程如下:信息门户登陆后进入办事大厅,搜索劳务费,选择外聘教师劳务费发放,发起申报即可。

二、校内人员

经学校批准举办的各位校级讲座、评审、值班、加班等,无校外经费来源且发放对象为校内人员的,纳入绩效管理,可以以补充性绩效的形式申报,标准不得超过校人事【202118号文附件1对应标准,二级单位自行组织的校内人员讲座、评审、值加班等,由二级单位在年终切块经费中解决。

因校内补充性绩效发放由劳务费审查小组会议集中审查,故该类发放线下申报,线下填报校内人员补充性绩效工作量认定审批表(校人事【202118号文附件6)一式两份,可参照下图示例填写,填写完成后单位或项目负责人签审后,须分管校领导签审,校领导签审完成后将纸质材料送至人事处待劳务费审查小组会议集中审查,审查通过后,纳入绩效总量与二次分配同时发放。



三、学生劳务费(三助类,如助研费)

学生劳务费发放,三助类需人事处备案,其他类不需人事处备案,其中三助类标准:博士生不超过1000/月,硕士生不超过500/月,本科生不超过300/月。

线上审批流程如下:信息门户登陆后进入办事大厅,搜索学生劳务费,选择学生劳务费发放,发起申报即可。

备注:其他类别的劳务发放可参照以上步骤按文件标准申报,劳务审批步骤完成后,可在财务系统申报发放,线上申报的人事处备案所有劳务审批无需线下再送纸质材料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