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实践能力培训考核及申报2024年度实践能力培训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2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

根据《淮南师范学院教师专业实践能力培训办法(修订)》(校人事〔2021〕19号)文件规定,现将2023年实践能力培训考核及申报2024年实践能力培训计划等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3年度实践能力培训考核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组织专家对2023年度参加实践能力培训的教师进行考核。

(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20%(参加考核人数满5人,方可有一个“优秀”名额,以此类推)。

(三)以上考核过程材料由各二级学院留存备查。

二、2024年度实践能力培训计划申报

(一)实践培训对象

1.主讲教师教育课程所有教师。

2.主讲非教师教育课程的教师:凡年龄在40周岁以下,没有相关专业企、事业单位实际工作经历的教师都必须参加。鼓励40周岁以上的教师参与实践能力培训活动。

为加快推进我校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各学院优先选派应用型专业核心课程任课教师参加实践培训。

(二)实践任务

主讲教师教育类专业课程的教师:通过到中小学、幼儿园参加实践培训,熟悉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和教育教学工作,其中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具有指导、分析、解决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并有一定的基础教育研究成果。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12个月。

主讲非教师教育类专业课程的教师:通过到相关企业单位参加实践培训,了解实践单位的生产流程、技术设计及研发过程等,参与实践单位的管理和技术等工作;联合开展专项课题研究,积极申报科研项目等工作;为实践单位提供决策咨询、业务培训等服务。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6个月。

三、材料报送

(一)2023年度考核材料清单:

(1)实践能力培训考核汇总表(见附件1)

(2)实践能力培训考核表(见附件2);

(3)实践能力培训总结(不少于2000字);

(4)实践能力培训出勤考核通报单(见附件3);

(二)2024年度实践培训计划申报材料清单

(1)教师实践培训申报表(见附件4)

(2)实践能力培训计划汇总表(见附件5)

(三)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二级学院于2024年4月19日前将以上材料统一报送到人事处(行政楼411室),其中《实践能力培训考核汇总表》、《实践能力培训计划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高彦花电子政务。联系电话:6863593。

附件1-实践能力培训考核汇总表.xls

附件2-实践能力培训考核表.doc

附件3-实践能力培训出勤考核通报单.doc

附件4-教师实践培训申报表.doc

附件5-实践能力培训计划汇总表.xls

人事处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