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6-11浏览次数:348
1.本人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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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提前三个月提出调离我校的书面申请,并填写《淮南师院教职工调离(辞职)申请表》。
2.所在部门提出意见
所在系(部、处)在调离(辞职)申请表上签署意见、盖章。
3. 学校审批
所在部门若签署同意辞职意见,则将辞职申请等材料报人事处(科以上干部还需征求组织部意见),人事处研究后,提出意见报院长办公会审批。
4. 通知办理离校手续
学校每年1、7月研究教职工辞职情况,审批同意辞职,则按以下步骤办理:
1. 须按有关规定缴纳编制占用费、职称指标占用费、进修培训补偿费等费用。
2.人事处出具《离校通知单》,申请人持《离校通知单》到相关部门办理离校销帐等结清手续,将《离校通知单》交还人事处。
3.人事处开具辞职证明书、《行政介绍信》、《工资转移单》,将档案材料移交市人才交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