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教授等高层次人才工作,进一步推进人才强校战略。经过省教育厅、人社厅审批备案,依据有关政策规定要求,现将我校占编(正式编制)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1.领军人才
2.教授(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
3.中青年学术骨干人才
4.博士研究生
二、引进计划
详见附件一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优良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热爱高教事业,具备高校教师应有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以及良好的学术道德与科研水平,富有团队协作精神。
3.具有健康的身体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能胜任本职工作,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4.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所学专业应与淮南师范学院当年人才引进计划专业相同或相近。
5.引进的国外高校博士研究生须通过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
(二)人才标准
1. 领军人才
(符合安徽省财政厅、教育厅认定的一类、二类和三类人才标准条件。)
2. 教授(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
年龄一般在50周岁及以下,具有博士学位和教授、研究员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符合我校专业发展需要,业绩成果突出,具有本学科广博、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基础,掌握本学科国内外的发展动态,在本学科具有较高的声望;能够开拓新的研究领域,在本学科某一领域有前沿性的研究成果,能够在学科专业建设上发挥引领、示范与带头作用。
从事课程教学、教材教法研究,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可不要求同时具有博士学位。
3. 中青年学术骨干人才
年龄一般上在45周岁及以下,具有博士学位和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后工作经历,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基础,与本领域同行有着广泛的学术联系;及时了解和把握本学科国内外的发展前沿,具有开拓新研究领域的能力;近5年独立完成或作为第一作者(含外文期刊通讯作者)在 CSSCI 、SSCI、SCI、EI、A&HCI收录的本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或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 1 项。
4.博士研究生
年龄一般在40周岁及以下,具有行业背景,业绩条件突出者,年龄可在适当放宽。理工科博士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含外文期刊通讯作者)在SCI或EI收录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含1篇);人文社科博士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在CSSCI(不含扩展版)收录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含1篇)。
四、引进待遇
(一)领军人才、教授(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等高层次人才可以采取年薪制、协议制、短期服务等多样聘用方式,待遇根据实际情况实施“一人一议”政策。
(二)中青年学术骨干人才待遇
学校提供周转住房一套(3年之内免房租);同时提供安家费70万元;优秀人才基金5-20万元。在首个聘期内(聘任前3年),每月补助人才津贴3000元;配偶符合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调入条件的可以随调;不符合随调条件的,学校可以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等方式安排工作。
(三) 博士研究生待遇
学校提供周转住房一套(3年之内免房租);同时提供安家费60万元;优秀人才基金5-20万元。在首聘期内(聘任前3年),每月补助人才津贴3000元;配偶符合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调入条件的可以随调;不符合随调条件的,学校可以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等方式安排工作。
业绩特别突出的博士研究生,待遇可面议。
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
人才类别 | 安家费 | 优秀人才基金 | 高层次人才津贴 | 其他待遇 |
领军人才 | 具体待遇面议 | 具体待遇面议 | 具体待遇面议 | 具体待遇面议 |
教授(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 | 具体待遇面议 | 具体待遇面议 | 具体待遇面议 | 具体待遇面议 |
中青年学术骨干人才 | 70万 | 5-20万 | 3000元/每月 | 事业编制、过渡房、解决配偶工作问题 |
博士研究生 | 60万 | 5-20万 | 3000元/每月 | 事业编制、过渡房、解决配偶工作问题 |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需在淮南师范学院人才招聘系统注册(网址为:http://rczp.hnnu.edu.cn) 后,然后登陆系统,按照系统要求提交报名材料。提交简历时,请一并详细提供科研成果清单、科研工作计划等材料。
(二)考核工作。经学校同意后,各用人单位自主组织公开招聘的考核方式,可简化程序,采取面试、试讲(说课)、学术水平评审等多种方式灵活进行。受邀到学校参加考核的高层次人才,学校可以按照不高于动车二等票的标准报销来回交通费一次。
(三)体检。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考察工作。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方面的情况。
(五)公示。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报院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后,在学校网站公示7天。
(六)签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拟聘人员应当于学校规定报到期限内提供报到所需材料。届时未能提供所需材料的拟聘人员,按相关程序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宜
(一)招聘工作在校纪委办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
(二)招聘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认定以国务院学位办《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等权威机构发布的标准认定。
(三)在编引进的领军人才、教授、中青年学术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服务期限按照《淮南师范学院教职工服务期管理规定》执行。
(四)本招聘公告及招聘计划待上级部门批准,最终以上级部门批准通过的公告、计划为准。
(五)人才引进的程序、待遇、考核与管理等事宜均按照《淮南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及管理办法(暂行)》执行。
七、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淮南市洞山西路淮南师范学院(泉山校区)
邮编:232038
联系部门:淮南师范学院人事处
淮南师范学院人才招聘系统网址:http://rczp.hnnu.edu.cn
联系人:王老师(0554)6863593 6863708
E-mail: rske@hnnu.edu.cn
公告附件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