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
为加强“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以适应我校转型发展之需求,经研究决定,启动我校“双师双能型”教师首次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在我校教学岗位上工作(含指导实验、实训、实习、设计等实践教学)的专任教师。
二、认定依据
淮南师范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校人事〔2016〕17号)(附件1)
三、认定程序
1. 本人对照“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条件,填写《淮南师范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附件2),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2. 各二级学院初评,形成明确意见后,以推荐报告的形式向人事处推荐,人事处组织专家审查认定。
3. 认定结果在校内公示一周后,提交院长办公会审定。
四、时间安排
1. 2016年12月14日前,各教学单位完成“双师双能型”教师的初评工作。
2. 2016年15日,各二级学院报送初评结果汇总表(附件3)、《淮南师范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及相应的证明材料。
3. 2016年12月31日前,人事处完成认定工作。
五、有关要求
开展“双能型”教师认定工作,是加强我校“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促进我校转型发展,提升办学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各二级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有序实施。要严格按照《淮南师范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开展认定工作,保证认定质量,做到宁缺毋滥。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规范认定程序,做到阳光操作,严禁在认定工作中弄虚作假,切实把我校校“双师双能型”教师首次认定工作做实做好。
人事处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