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淮南师范学院2016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和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暂行办法>的通知》(校人事〔2017〕8号)文件精神,现将2016年教职工年度考核优秀、良好等次指标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指标分配情况予以印发。
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落实教职工年度考核和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及时报送年度考核结果和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结果。
特此通知
附件: 1. 2016年教职工年度考核优秀及2016年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指标分配表
2.2016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日程安排
3. 教职工年度考核管理系统使用手册
人事处
2017年03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