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师范学院教师实践研修工作站管理 办法(暂行)

发布时间:2022-04-24浏览次数:196

淮南师范学院教师实践研修工作站管理

办法(暂行)

 

进一步加快适应应用型本科教育和实践性教学要求,促进“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应用型人才培养水平,我校拟建立一批稳定的教师实践研修工作站,以工作站为依托和平台,组织教师参加实践研修,推进产学研用合作,深化产教融合,提高教师专业技能水平和实践教学能力。

一、工作站遴选条件

各教学单位结合学科发展与专业建设需要,与校外相关单位合作,建立稳定的教师研修工作站。首选已经与我校建立产学研合作伙伴关系的单位。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实践单位与我校学科与专业建设需要切合度较高,在行业中代表性较强,技术先进,重视并支持我校教育改革与发展。有接纳3名以上教师进站实践研修的工作条件,并能持续合作三年以上。

二、工作站的组织管理

1.教师工作站由二级学院、实践单位与教师发展中心共同负责管理。每个工作站设站长一人,由二级学院指派副高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人员担任。

2.二级学院负责实践单位的遴选、工作站申报、工作站实施方案与工作计划制订、驻站教师选派以及管理等。教师发展中心负责工作站审批以及工作站和研修教师的考核等。实践单位负责工作站工作条件提供、技术合作及实践指导等。

三、驻站教师任务

1.主讲教师教育类专业课程的教师:通过参与实践单位的管理和教学工作,熟悉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和教育教学工作,其中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具有指导、分析、解决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并取得一定的基础教育研究成果。

2.主讲非教师教育类专业课程的教师:参与实践单位的管理和生产、研发等工作,了解实践单位的生产流程、技术设计及研发过程等;联合申报科研项目,开展专项课题研究等工作;为实践单位提供决策咨询、业务培训等服务。

四、驻站方式及时间

原则上要求各二级学院每年度派1-2名教师脱产驻站研修,研修时间为半年至1年。

五、考核、待遇

学校对二级学院有关工作站管理、运行、绩效情况及研修教师进行考核,每年度集中开展考核工作。研修教师的考核采取答辩方式,考核结果分为不合格、合格、良好、优秀4个等次。不同考核等次的人员,其待遇如下:

⑴ 不合格:视实践研修情况给予折合教学工作量,一般不超过50课时/半年。

⑵ 合格:视同完成基本教学工作量,并给予实践研修补贴,补贴标准为所在学院相同职称人员年度超课时津贴的平均值。

⑶ 良好:视同完成基本教学工作量,并给予实践研修补贴,补贴标准为所在学院相同职称人员年度超课时津贴平均值的110%

⑷ 优秀:视同完成基本教学工作量,并给予实践研修补贴,补贴标准为所在学院相同职称人员年度超课时津贴平均值的120%

学校将对二级学院开展教师研修工作站工作情况纳入二级学院事业发展考核指标,并适时将新进教师研修工作站经历纳入职称评审条件。

六、附则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执行,由教师发展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项由教师发展中心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后,提请学校会议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