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能

发布时间:2019-03-29浏览次数:862

主要负责以下各项工作:

1. 负责全院机构编制方案的制定和人员定编工作。

2. 负责全院的用人规划及人事调配工作。

3负责全院师资培训、行政人员培训规划及组织实施。

4负责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拔尖人才等选拔推荐工作。

5. 负责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的选拔、推荐以及管理、考核工作。

6负责全院工资、福利的调整、分配、审核以及养老、失业、医疗保险等工作。

7. 负责全院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推荐以及聘任、管理工作;负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技术工人的技术等级(岗位)培训、考核、认定工作。

8负责全院教职工的考核、鉴定、奖惩以及教职工的请假、休假、销假等工作。

9. 配合外事部门办理因公出国(境)、进修、应聘赴外人员的有关手续;负责全院教职工的政审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10负责全院人才交流工作和富余人员的接收、安置及管理工作。
11. 承办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